修法追蹤
產假 12 週通過了嗎:2026 年修法草案進度追蹤
先回答最多人問的那一句:還沒有。截至本頁更新日,產假延長至十二週仍然是「草案」,行政院已經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但尚未完成三讀,施行日期也還沒有訂。現在生產的人適用的仍然是現行的八週產假。這一頁的作用不是告訴你新制能領多少,而是把「草案寫了什麼」和「現在實際適用什麼」分成兩欄放在一起 —— 因為這兩件事被混為一談,是這一波少子化政策報導裡最常見的錯誤。
現在到哪一步了
行政院會於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兩案均已函請立法院審議。這是有勞動部新聞稿為憑的事實,發布日期就是當天。
接下來的程序是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朝野協商、三讀,三讀通過並公布之後,還要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也就是說,即使明天三讀,新制也不會當天生效。
本站目前尚未取得立法院議事系統的官方審查紀錄,因此不寫委員會層級的進度細節。媒體報導的審查情形本站不採為出處 —— 這一頁的每一句話都必須指得出官方文件,講不出來的就留白。這一格標示為「查詢中」,不是漏寫。
查詢中
行政院 2026-05-28 通過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一事有勞動部新聞稿為憑;但「立法院審查到哪一步」目前只有媒體報導,尚未取得立法院議事系統的官方紀錄。取得前本站只寫「已送立法院審議、尚未三讀」,不寫委員會審查細節。
草案改了什麼:孕產端
草案把現行的八週產假延長至十二週,把現行七日的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為十四日。新增天數的工資,由雇主先給付之後,可以向勞動部申請補助 —— 也就是延長的部分不由雇主吸收,這是降低企業抗拒的設計。以上為修正第 15 條的內容。
要注意的是,產假的天數規定同時牽涉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次修的是性平法,勞動部的新聞稿明確寫的是「現行 8 週產假延長至 12 週」。在三讀之前,實際條文文字仍可能在協商中變動。
現行 8 週產假延長至 12 週。新增天數之工資,經雇主給付工資後,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修正第 15 條)
- ⚠️ 草案內容,尚未三讀,尚未施行
- 現行法仍為 8 週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政院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給予家庭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草案尚未完成立法,施行日未定。依修法慣例,三讀後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
- 官方發布日
- 2026-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現行 7 日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為 14 日。新增天數之工資,經雇主給付工資後,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修正第 15 條)
- ⚠️ 草案內容,尚未三讀,尚未施行
- 現行法仍為 7 日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政院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給予家庭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草案尚未完成立法,施行日未定。
- 官方發布日
- 2026-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草案改了什麼:育兒端
育兒端的改動幅度比孕產端更大。草案把家長照顧幼兒的年齡從現行的子女滿三歲前延長到六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七歲止,名稱也從育「嬰」留職停薪改為育「兒」留職停薪。這一改直接把適用期間拉長了一倍以上。
以日為單位請的彈性額度,從現行三十日升級為六十日,並且更名為「育兒假」,併入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津貼計算。
津貼端則增訂了 6+3 的設計:撫育同一子女的雙親,在均領滿六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之後,可以各再請領三個月,最長可領九個月。前提是雙親「均」領滿六個月 —— 只有一方請領的家庭不適用這一條。對照現行制度是每人最長六個月、雙親合計最多十二個月。
另有一項容易被忽略但影響金額的改動:草案增訂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分級表的天花板決定「平均月投保薪資」最高能算到多少,直接影響高薪者實際領到的津貼上限。
延長家長照顧幼兒年齡到 6 歲,更名為「育兒留停」,全面照顧學齡前兒童。(修正第 16 條)就業保險法配合修正為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 6 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 7 歲止。
- ⚠️ 草案內容,尚未三讀,尚未施行
- 現行法為子女滿 3 歲前、期間至子女滿 3 歲止且不得逾 2 年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政院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提升勞工保障 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之平等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草案尚未完成立法,施行日未定。
- 官方發布日
- 2026-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以日育嬰留停升級為「育兒假」,現行彈性日數 30 日升級為 60 日,併入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津貼計算。(增訂第 16 條之 1)
- ⚠️ 草案內容,尚未三讀,尚未施行
- 現行彈性日數為 30 日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政院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給予家庭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草案尚未完成立法,施行日未定。
- 官方發布日
- 2026-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增訂撫育同一子女之雙親,均領滿 6 個月之育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於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 3 個月,最長可領 9 個月津貼。(增訂第 19 條之 3)
- ⚠️ 草案內容,尚未三讀,尚未施行
- 前提是雙親「均」領滿 6 個月;只有一方請領不適用
- 現行制度為每一子女每人最長 6 個月、雙親合計最多 12 個月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政院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提升勞工保障 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之平等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草案尚未完成立法,施行日未定。
- 官方發布日
- 2026-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增訂就業保險之投保薪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修正條文第 9 條之 1)
- ⚠️ 草案內容,尚未三讀,尚未施行
- 此項會直接影響津貼上限:分級表天花板決定「平均月投保薪資」最高能算到多少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政院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提升勞工保障 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之平等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草案尚未完成立法,施行日未定。
- 官方發布日
- 2026-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對雇主的部分:托育支出 200% 減除
草案也給了企業誘因: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支出,得就支出金額的 200% 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這一項的對象是雇主而不是家長,但實質上會影響到員工能不能在公司附近找到托育服務,所以放在同一份草案裡。
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之支出,得就支出金額的 200% 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增訂第 23 條之 1)
- ⚠️ 草案內容,尚未三讀,尚未施行
- 對象是雇主,不是家長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政院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給予家庭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草案尚未完成立法,施行日未定。
- 官方發布日
- 2026-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在三讀之前,你該怎麼規劃
如果預產期就在近期,規劃時請一律以現行制度為準:產假八週、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育嬰留停子女三歲前、津貼每人最長六個月。把還沒通過的制度算進家庭現金流,風險完全落在自己身上。
如果預產期還遠,值得留意的是修法通過後的銜接規定 —— 這類修法通常會訂「施行日之後發生的事故才適用」,少數會給銜接條款。銜接怎麼寫,要等條文出來才知道,現在無法預判。
本站會在立法院完成三讀、或行政院訂出施行日期時更新這一頁。在那之前,這一頁的標題會一直是「進度追蹤」而不是「新制懶人包」。
常見問題3 則
產假 12 週什麼時候上路?
目前無法回答確切日期,因為草案尚未完成三讀。程序上要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公布,再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任何指出明確上路日的說法,在三讀之前都沒有法律依據。
我現在懷孕,會適用新制嗎?
在修法完成之前,一律適用現行制度。修法完成後是否適用,取決於條文的施行日期與銜接規定怎麼訂,目前條文尚未定案,無法預判。規劃時請以現行的八週產假為準。
育兒留停津貼 6+3 是每個人都有 9 個月嗎?
不是。草案的設計是「雙親均領滿 6 個月」之後才能各再請領 3 個月。單親家庭或只有一方請領的家庭不符合這個前提。而且這仍然是草案,現行制度是每人最長 6 個月。
資料來源2 筆
本頁最後更新:202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