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246},["ShallowReactive",2],{"summary":3,"page-counties-kaohsiung":151},{"groups":4,"totalPages":147,"indexablePages":147,"factCount":148,"sourceUrlCount":149,"updated":150},[5,42,80,113],{"key":6,"segment":7,"label":8,"blurb":9,"intro":10,"faq":16,"chars":23,"pages":24},"central","benefits","中央權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全台適用的權益項目。同一個項目常常橫跨兩個部會(例如育兒津貼 0–2 歲歸衛福部、2–5 歲歸教育部),申辦窗口與溯及規則也不同 —— 這一區逐項拆開講,每個數字都附主管機關的出處連結。",[11,12,13,14,15],"中央權益的特色是「全台一致,但橫跨多個部會」。同一件事在不同年齡、不同就業狀態下,主管機關會換人:育兒津貼 0 到未滿 2 歲歸衛生福利部,2 歲以上未滿 5 歲歸教育部;生育這件事,勞保、國民年金、農保各有各的給付,算法完全不同而且只能擇一。這種切分不是為了刁難,而是各項制度分別立法、分別編列預算的歷史結果 —— 但對要領錢的人來說,結果就是「同一件事要問三個地方」。","這一區的作法是逐項拆開,每一頁只講一項權益,把它的金額、資格門檻、計算基礎、以及最容易踩到的那條界線講完。舉例來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那一頁會花整整一節解釋「請假的資格」和「領錢的資格」分屬兩部法律、門檻不同而且都要過 —— 因為那正是實務上最常見的落空原因。","每一頁的每一個數字都可以就地展開,看到它出自哪一份官方文件、什麼時候生效、本站什麼時候抓的。查不到官方出處的項目會顯示「查詢中」並說明缺的是哪一份文件,不會憑印象補一個看起來合理的數字。","要注意的是,中央給的是地板不是天花板。看完這一區之後,記得再看一次你戶籍所在縣市的加碼 —— 那筆錢通常另外申請、另外發放,而且金額差距可以很大。","最後提醒一件很容易被忽略的事:多數津貼有「溯及發給」的規則,而且規則本身會讓晚報的人少領。以育兒津貼為例,在兒童出生當年度提出申請的可以溯自出生月份起發給,但跨到下一個年度才申請的,只能溯自申請當年度的一月份 —— 前一年度沒領的月份就追不回來了。這類規則不會寫在宣傳文案上,卻直接決定你實際拿到多少,所以本站在每一頁都會把它單獨列出來。",[17,20],{"q":18,"a":19},"中央的津貼和縣市的獎勵金會互相抵銷嗎?","不會。中央的津貼與給付依中央法規發放,縣市的生育獎勵金與育兒加碼由地方政府依自治條例編列預算發放,兩者依據不同、財源不同,可以併領。真正會互斥的是同一層級內性質重疊的項目,例如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擇一、不同社會保險的生育給付擇一。",{"q":21,"a":22},"為什麼有些項目寫「查詢中」?","因為本站還沒有取得那一項的官方出處。本站的規則是:沒有 .gov.tw 或 .edu.tw 的官方網址,那個數字就不寫。留白比填一個猜的數字誠實,也比整段略過有用 —— 至少你知道這一項存在,可以自己去問。",977,[25,32,37],{"slug":26,"title":27,"h1":28,"description":29,"indexable":30,"status":31},"childcare-allowance","育兒津貼金額與胎次怎麼算","育兒津貼:金額、胎次認定,以及晚報就少領的那條規則","育兒津貼 0–未滿 2 歲第 1 名子女每月 5,000 元,第 2 名 6,000 元,第 3 名以上 7,000 元。胎次按同一父母的出生排序算,不是按生產次數。晚一個年度申請會少領。",true,"in-force",{"slug":33,"title":34,"h1":35,"description":36,"indexable":30,"status":31},"maternity-benefit","生育給付怎麼領、能領多少","生育給付:勞保、國保、農保三種算法,只能擇一","生育給付依你參加的是勞保、國保還是農保,算法完全不同,而且只能擇一請領。2026 年起勞保與國保另由公務預算補足至 10 萬元。本頁拆解三種算法、加保日數門檻與早產的官方定義。",{"slug":38,"title":39,"h1":40,"description":41,"indexable":30,"status":31},"parental-leave-allowance","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怎麼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80% 是怎麼來的、能領多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法定給付率 60%,加上政府加發的 20% 薪資補助,實際入帳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本頁拆解計算方式、父母各領 6 個月的條件,以及 2026 年起改按比例計算的新規則。",{"key":43,"segment":44,"label":45,"blurb":46,"intro":47,"faq":53,"chars":63,"pages":64},"county","counties","縣市加碼","中央給的是地板,不是天花板。22 個縣市各自另有生育獎勵金與育兒加碼,金額差距可以到數倍,而且是各縣市自己編列預算、自己訂自治條例,隨時會變。這一區只收已經取得該縣市官方頁佐證的項目。",[48,49,50,51,52],"22 個縣市各自另有生育獎勵金與育兒加碼,而且這是本站變動最頻繁的一區。原因很結構性:這些錢由各縣市自己編列預算、自己訂自治條例,金額會隨財政狀況與施政重點調整,有些縣市甚至各鄉鎮市區還再加一層。中央的制度改一次可以撐幾年,地方的加碼可能一個年度就變。","也因為如此,這一區的收錄標準比其他區更嚴:只收已經取得該縣市官方頁面佐證的項目。沒有官方頁佐證的縣市,本站寧可不生那一頁 —— 一頁只有金額不同、其餘全是樣板的縣市頁,對讀者沒有價值,對搜尋引擎而言則是典型的誘導頁,兩邊都討不到好處。","使用這一區時有兩個實務重點。第一是設籍條件:多數縣市要求父母一方在該縣市設籍滿一定期間（常見的是六個月到一年）,而且要求兒童出生後在該縣市完成戶籍登記。搬家跨縣市的家庭最容易在這裡落空,因為兩邊都不滿條件。第二是申請期限:縣市獎勵金通常有明確的申請期限,過期不補發,而且期限的起算點各縣市不同 —— 有的從出生日算,有的從戶籍登記日算。","本站對這一區的每一條官方出處都在自動監看中,官方頁一有變動就會產出差異報告。即使如此,涉及金額的個案仍請以戶籍所在地公所的答覆為準。","有一個跨縣市的設計特別值得知道:北北基桃之間的設籍期間部分可以互相併計。臺北市明訂設籍期間得併計新北市與基隆市;桃園市也有一款允許把遷入前在臺北、新北、基隆的連續設籍期間算進來。對於在這個生活圈內因租屋或購屋而搬遷的家庭,這條規則的價值可能比金額差距還大——沒有它,搬一次家就等於資格歸零。但界線要看清楚:一旦戶籍遷出這個範圍,多數縣市都視為設籍中斷,前面累積的期間就不算了。",[54,57,60],{"q":55,"a":56},"我在 A 縣市工作、B 縣市設籍,該找哪一個?","看設籍地,不是看工作地或居住地。縣市的生育獎勵金一律以戶籍為準,而且通常要求設籍滿一定期間。如果你近期才遷入,請先確認該縣市要求的設籍期間是多久、起算點是哪一天。",{"q":58,"a":59},"為什麼本站沒有收錄我的鄉鎮市區?","本站目前收錄到縣市層級。368 個鄉鎮市區各自的加碼確實存在,但要為每一個行政區產出一頁有價值的內容,需要該行政區獨有的資料（在地申辦地點、歷年金額沿革、與鄰近行政區的比較），而不只是換一個金額。做不到這個標準的頁面本站不生。",{"q":61,"a":62},"同一個孩子可以領兩個縣市的嗎?","不行。生育獎勵金以戶籍地認定,一個新生兒只會有一個戶籍地;而且各縣市辦法多半明訂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可以併領的是「中央 + 地方」這個組合,不是「地方 + 地方」。",1084,[65,70,75],{"slug":66,"title":67,"h1":68,"description":69,"indexable":30,"status":31},"kaohsiung","高雄市生育津貼","高雄市生育津貼:不分胎次一律 3 萬,但要「實際居住」滿 10 個月","高雄市生育津貼每名新生兒一律 3 萬元,不分胎次。設籍條件寫的是「設籍並實際居住」滿 10 個月,2025 年 7 月起由一年縮短為十個月。申請期限為出生後 1 年內。",{"slug":71,"title":72,"h1":73,"description":74,"indexable":30,"status":31},"taipei","臺北市生育獎勵金","臺北市生育獎勵金:4 萬起跳,但設籍規則 2025 年 9 月改過","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第 1 名 4 萬、第 2 名 4.5 萬、第 3 名 5 萬。設籍期間可併計新北市與基隆市,但 2025 年 9 月 9 日起改為 10 個月制,申請期限只有 60 天。",{"slug":76,"title":77,"h1":78,"description":79,"indexable":30,"status":31},"taoyuan","桃園市生育津貼","桃園市生育津貼:多胞胎每名加碼 1 萬,設籍有三款可以擇一","桃園市生育津貼第 1 名 3 萬、第 2 名 4 萬、第 3 名以上 5 萬,多胞胎另加碼每名 1 萬元。設籍條件有三款擇一,其中一款可併計臺北、新北、基隆。",{"key":81,"segment":82,"label":83,"blurb":84,"intro":85,"faq":91,"chars":101,"pages":102},"scenario","situations","情境對照","權益不是一項一項領的,是一個人生事件同時觸發好幾項。生第二胎、雙胞胎、搬家跨縣市、換工作、剛出生 60 天內要辦什麼 —— 這一區把散在各機關的規則按「發生了什麼事」重新排一次。",[86,87,88,89,90],"權益不是一項一項領的。真實情況是:一個人生事件同時觸發好幾項,分屬好幾個機關,期限各不相同,而且其中幾項會互相排斥。「剛生完小孩」這件事同時牽動生育給付、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縣市生育獎勵金、產假與陪產假、以及育嬰留職停薪與津貼 —— 至少五個窗口、三部法律、兩層政府。","這一區的作法是把散在各機關的規則,按「發生了什麼事」重新排一次。每一頁對應一個具體處境,列出這個處境會觸發哪些權益、彼此有沒有排斥關係、哪一項有期限、以及最容易漏掉的是哪一項。目標是讓你看完一頁就知道要跑哪幾個地方,而不是看完五頁還不確定順序。","情境頁引用的每一個數字,都來自「中央權益」與「縣市加碼」兩區的同一份資料 —— 不是重新抄一次。這表示金額只要在資料層改一次,所有引用到它的情境頁會同時更新,不會出現這一頁寫五千、那一頁寫六千的情況。","情境頁不做試算,也不會問你的收入。本站不收集實際所得金額與身分證字號,能做的是把規則講清楚,讓你自己對照 —— 個案認定一律以主管機關核定為準。","使用情境頁時有一個共通的重點值得先講:決定你拿不拿得到的,通常不是「申請日」而是「認定時點」,而每一項的認定時點都不一樣。生育給付看的是分娩或早產日,所以孩子出生那天就決定了適用哪一套規定;育兒津貼看的是「在哪一個年度提出申請」,跨了年度就少領前一年的月份;縣市生育獎勵金則多半看設籍期間與申請期限,而且起算點各縣市不同。把這三種時點分清楚,比記住金額更重要——金額算錯還查得回來,期限過了就過了。",[92,95,98],{"q":93,"a":94},"情境頁的內容和中央權益頁重複嗎?","數字是同一份,講法不同。中央權益頁回答「這一項權益是什麼」,情境頁回答「我現在這個狀況要辦哪幾件事、順序是什麼」。兩者服務的是不同的問題,所以本站兩種都做,並且互相連結。",{"q":96,"a":97},"有沒有一頁可以看到我全部能領的?","目前沒有,而且本站在資料規則定案之前不會做這種試算。原因是有幾項重要制度仍在修法或尚未定案,現在做出來的試算結果會在制度上路時全部失效,而使用者已經照著做了財務決定。本站的作法是先把規則與出處整理好,等制度定案再談試算。",{"q":99,"a":100},"情境頁會告訴我總共可以領多少嗎?","不會給一個總額數字。原因是總額取決於你的保險身分、戶籍縣市、子女排序與就業狀態,這些組合起來的可能性太多,給一個數字反而會誤導;而且其中幾項制度目前仍在修法或尚未定案。情境頁做的是把「這個處境會觸發哪些項目、彼此排不排斥、哪一項有期限」列清楚,每一項的金額則連到對應的權益頁,附官方出處讓你自己核對。",1099,[103,108],{"slug":104,"title":105,"h1":106,"description":107,"indexable":30,"status":31},"moving-between-counties","懷孕或生產前後搬家跨縣市","搬家跨縣市:哪些權益會歸零,哪些不會","中央的育兒津貼與生育給付不看戶籍地,搬家不影響;真正會被搬家打斷的是縣市生育獎勵金的設籍期間。北北基桃之間部分可併計,遷出這個範圍則視為中斷。",{"slug":109,"title":110,"h1":111,"description":112,"indexable":30,"status":31},"newborn-first-60-days","剛出生 60 天內要辦哪些事","孩子剛出生:60 天內要辦的事,以及晚辦會少領的錢","出生登記、生育給付、育兒津貼、縣市生育獎勵金——剛出生的 60 天內有幾件事有期限,晚辦就少領。本頁按順序列出要跑的窗口,以及每一項的認定時點。",{"key":114,"segment":114,"label":115,"blurb":116,"intro":117,"faq":123,"chars":133,"pages":134},"tracker","修法追蹤","已經宣布、但還沒上路的制度。草案被寫成現行制度,是這類內容最嚴重的一種錯 —— 這一區的每一頁都會明講現在到哪一步、現行法還是什麼、以及在什麼條件下才會改變。這裡不做試算。",[118,119,120,121,122],"這一區放的是已經宣布、但還沒上路的制度。分開放是刻意的:草案被寫成現行制度,是政府補助類內容最常見也最嚴重的錯誤,而且傷害不是抽象的 —— 有人會照著還沒生效的天數去排產假、照著還沒通過的金額去算家庭現金流。","一項制度從宣布到你實際領得到,中間至少有四關:主管機關擬具草案、行政院會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公布、最後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媒體報導最密集的是第一、二關,但那時距離「你領得到」還很遠。這一區的每一頁都會標明現在走到哪一關。","這一區有兩條自我約束。第一,不做試算 —— 條文還在協商中就算金額,算出來的每一個數字都是誤導。第二,不寫死任何金額級距 —— 尤其是同時有兩案在競爭的制度,本站只做兩案的差異對照,不預測哪一案會過。","每一頁都會明確告訴你「現行制度仍然是什麼」。在新制上路之前,那才是你該用來規劃的依據。制度真的上路時,對應的內容會從這一區移到中央權益區,並且保留轉址,不會讓舊連結失效。","判斷一則新制報導可不可信,有一個很簡單的檢查方式:看它有沒有講「施行日期」。如果只寫「行政院拍板」「拚明年上路」而說不出確切的生效日,那就代表還沒三讀,目前適用的仍然是舊制。本站每一頁的第一屏都會直接回答這件事,不用讀完整頁才知道答案。",[124,127,130],{"q":125,"a":126},"為什麼不直接寫新制的金額?反正快通過了。","因為「快通過了」不是法律狀態。條文在協商過程中可能被修改、延後,甚至不通過;即使三讀,施行日期通常還要由行政院另定。在那之前把草案數字寫成現行制度,等於請讀者拿還不存在的錢做決定。本站寧可被說保守。",{"q":128,"a":129},"新制上路的時候我怎麼會知道?","本站對每一條官方出處都在自動監看,官方頁面內容變動時會產出差異報告。制度確定上路後,該頁會改寫並移到對應的權益分區。這一區的頁面標題會一直是「進度追蹤」,不會變成「新制懶人包」。",{"q":131,"a":132},"為什麼修法追蹤頁不做試算?","因為試算需要三個都還不存在的東西:確定的條文文字、確定的施行日期、以及確定的銜接規定。三者缺一,算出來的金額就只是猜測 —— 而使用者不會把它當猜測看,會拿去排產假、算現金流。本站的作法是把兩案的差異列清楚,讓你知道變數在哪裡,等制度定案再談試算。",962,[135,141],{"slug":136,"title":137,"h1":138,"description":139,"indexable":30,"status":140},"growth-allowance-0-18","0–18 歲成長津貼:兩案對照與進度","0–18 歲成長津貼:兩套設計在競爭,何者施行尚未定案","0–18 歲成長津貼目前有行政院版與立法院三讀版兩套設計,年齡分界與帳戶機制不同,何者施行未定。本頁只做進度追蹤與差異對照,不寫金額級距,也不做試算。","undecided",{"slug":142,"title":143,"h1":144,"description":145,"indexable":30,"status":146},"leave-reform-2026","產假 12 週、陪產假 14 日修法進度","產假 12 週通過了嗎:2026 年修法草案進度追蹤","產假延長至 12 週、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至 14 日、育兒留停津貼 6+3,行政院已於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過草案送立法院。但尚未三讀,現行法仍是產假 8 週。本頁追蹤進度並對照新舊制。","draft",10,42,14,"2026-08-25",{"slug":66,"group":43,"title":67,"h1":68,"description":69,"lede":152,"updated":150,"sections":153,"faq":224,"related":234,"sources":243,"status":31,"chars":245,"indexable":30},"高雄市這一項的設計與臺北、桃園明顯不同:不分胎次,每名新生兒一律 3 萬元。生第一胎的家庭在高雄領得比臺北少 1 萬,生第三胎則少 2 萬。但高雄市有兩個地方對申請人比較寬:申請期限長達一年,而且它的法規是公開的自治法規,條文與修正沿革都查得到,不必靠問。真正要留意的是設籍條件的用字——它寫的是「設籍並實際居住」,而不是只有設籍。",[154,181,204],{"h2":155,"body":156,"facts":161},"能領多少:每名一律 3 萬,不看胎次",[157,158,159,160],"依《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第 4 條,同一父或母於中華民國 112 年(2023 年)4 月 1 日以後所生之新生兒,每名新生兒之生育津貼發給新臺幣 3 萬元。","沒有胎次級距,也沒有多胞胎加碼。這在本站目前收錄的三個縣市中是唯一的定額制:臺北市 4 萬至 5 萬遞增、桃園市 3 萬至 5 萬遞增且多胞胎每名加碼 1 萬,高雄市則是一條線。","定額制對不同家庭的意義不一樣。生第一胎的家庭,高雄與桃園同為 3 萬、比臺北少 1 萬;生第三胎的家庭,高雄仍是 3 萬,而臺北與桃園都是 5 萬。如果你正在比較幾個縣市,胎次是決定差距的關鍵變數。","另有一條限制:每名新生兒僅得領取一次生育津貼,已領取者不得重複發給;而且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其他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辦法之津貼。這裡指的是相同性質的地方補助,與中央的生育給付、育兒津貼不衝突。",[162],{"key":163,"label":164,"value":165,"unit":166,"display":167,"conditions":168,"effectiveFrom":171,"effectiveTo":172,"sourceUrl":173,"sourceTitle":174,"sourceTier":175,"verbatim":176,"sourcePublishedAt":177,"fetchedAt":150,"sourceId":178,"sourceName":179,"authority":180,"status":31},"kaohsiung-amount","高雄市・發放金額(不分胎次)",30000,"TWD","同一父或母於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 日以後所生之新生兒,每名新生兒之生育津貼發給新臺幣 3 萬元。",[169,170],"不分胎次,每名一律 3 萬元 —— 與臺北市、桃園市的級距設計不同","每名新生兒僅得領取一次,已領取者不得重複發給","2023-04-01",null,"https:\u002F\u002Foutlaw.kcg.gov.tw\u002FLawContent.aspx?id=GL000578","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 第 4 條","primary","每名新生兒之生育津貼發給新臺幣三萬元","2025-06-24","county-birth-bonus","縣市生育獎勵金／生育津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h2":182,"body":183,"facts":190},"設籍條件:條文寫的是「設籍並實際居住」",[184,185,186,187,188,189],"這是高雄市這一項最需要看清楚的地方。辦法第 3 條的用字是:新生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 10 個月。","多數縣市的條文只要求設籍,高雄市多了「實際居住」四個字。這代表把戶籍遷過來但人不住在高雄,理論上並不符合條文要件。實務上如何查核、如何認定,請以受理機關的說明為準——本站不對個案認定下結論,但條文既然這樣寫,規劃時就不該假設只要遷戶籍就好。","設籍時間的計算方式很明確:以新生兒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之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當日止。注意是「最後遷入」——中間遷出再遷回的話,計時器重來。","早產兒另有規定:出生時妊娠日數 140 日以上未滿 259 日之早產兒,生父或生母於預產期當日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 10 個月即可,起算終點改為預產期當日而非出生當日。這對早產的家庭是實質的放寬。","另有一款給未設籍或設籍未滿 10 個月的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 10 個月者,亦可申請。","10 個月這個門檻是 2025 年 7 月才開始的。辦法於民國 114 年 6 月 24 日修正,自 114 年 7 月 1 日施行;在此之前出生的新生兒維持一年的要求。分界點是新生兒的出生日。",[191],{"key":192,"label":193,"value":147,"unit":194,"display":195,"conditions":196,"effectiveFrom":201,"effectiveTo":172,"sourceUrl":173,"sourceTitle":202,"sourceTier":175,"verbatim":203,"sourcePublishedAt":177,"fetchedAt":150,"sourceId":178,"sourceName":179,"authority":180,"status":31},"kaohsiung-residency","高雄市・設籍條件(要「實際居住」)","months","新生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 10 個月。早產兒(出生時妊娠日數 140 日以上未滿 259 日)則以預產期當日起算。",[197,198,199,200],"設籍時間之計算,以新生兒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之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當日止;早產兒起算至預產期當日","條文明訂「設籍並實際居住」—— 只遷戶籍而未實際居住不符合","未設籍或設籍未滿 10 個月之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符合條件者亦可","申請時父或母仍須設籍本市","2025-07-01","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 第 3 條","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十個月",{"h2":205,"body":206,"facts":212},"申請期限:出生後 1 年內,是本站收錄縣市中最寬的",[207,208,209,210,211],"依辦法第 5 條,申請生育津貼者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 1 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一年的期限比臺北市的 60 天寬鬆許多,也比桃園市的 6 個月長。但「逾期不予受理」的用字很硬,而且辦法沒有寫例外條款——桃園市的要點還留了「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的但書,高雄市的條文則沒有對應文字。期限寬不代表可以拖到最後。","應備文件: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以及郵政儲金簿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依早產兒規定申請者,另應檢附含孕婦姓名及預產期之孕婦健康手冊與出生證明書。文件有欠缺者,主管機關會限期通知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得駁回申請。","同婚繼親收養另有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者,配偶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並經法院認可收養裁定確定,該被收養子女視為新生兒;申請人已於新生兒出生後 1 年內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者,得於收養登記完成後 6 個月內提出申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但受理、審核、准駁與發給等權限得委託各區戶政事務所執行,實務上多在戶政事務所辦理。",[213],{"key":214,"label":215,"value":216,"unit":194,"display":217,"conditions":218,"effectiveFrom":201,"effectiveTo":172,"sourceUrl":173,"sourceTitle":222,"sourceTier":175,"verbatim":223,"sourcePublishedAt":177,"fetchedAt":150,"sourceId":178,"sourceName":179,"authority":180,"status":31},"kaohsiung-deadline","高雄市・申請期限",12,"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 1 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219,220,221],"須繕具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存摺封面影本,向主管機關提出","同婚繼親收養情形另有規定:得於收養登記完成後 6 個月內提出","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其他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申請","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 第 5 條","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225,228,231],{"q":226,"a":227},"只把戶籍遷到高雄,人住外縣市,可以領嗎?","辦法條文寫的是「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 10 個月,不是只有設籍。實務上如何查核與認定請洽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或各區戶政事務所。條文既然這樣寫,規劃時不建議假設只要遷戶籍就符合。",{"q":229,"a":230},"生第三胎在高雄領得比較少嗎?","以金額而言是的。高雄市不分胎次一律每名 3 萬元,臺北市與桃園市第 3 名以上都是 5 萬元。但生育獎勵金以戶籍地認定,不是可以選的——除非你本來就在考慮搬家,而搬家又會牽動設籍期間的計算。",{"q":232,"a":233},"2025 年 7 月前後出生差在哪?","設籍門檻不同。辦法於 114 年 6 月 24 日修正、自 114 年 7 月 1 日施行,設籍並實際居住的要求由一年縮短為十個月;114 年 6 月 30 日前出生者維持一年。分界點看的是新生兒的出生日,不是申請日。",[235,238,241],{"title":236,"to":237},"臺北市生育獎勵金:設籍可併計新北基隆","\u002Fcounties\u002Ftaipei\u002F",{"title":239,"to":240},"桃園市生育津貼:多胞胎另有加碼","\u002Fcounties\u002Ftaoyuan\u002F",{"title":110,"to":242},"\u002Fsituations\u002Fnewborn-first-60-days\u002F",[244],{"url":173,"title":174,"tier":175,"publishedAt":177,"fetchedAt":150,"authority":180},1793,1787635887501]